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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五金机电商会证书使用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25-01-21 18:46:58   浏览:
一、为加强商会所有证书原件、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,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,特制订本制度。
二、下列证书及资料由办公室负责统一保管
1、所有资信文件:验资报告、评估报告、年检报告等;
2、重要文件,如投标文件、管理制度文件等;
3、理事会会议文件及通知、权威部门发给商会的授权函等;
4、所有由重要机构或组织颁布的证件如登记证书、税务登记证、 银行开户许可证、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。
三、商会设证书保管员,负责证书和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,其职责如下:
1、建立证书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,以便及时查找;
2、负责日常管理,保证证书资料的完好无损,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坏;
3、负责有关证书的申办、变更、年检、延期等工作;
4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、借用、复印等工作;
5、严格交接转移手续。
四、证书资料的借阅、借用、复印管理办理
1、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、借用、复印证书资料时,应填写借用登记表,写明事由及借用证书资料名称、件数、归还期限等,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名确认后,方可办理相应手续;
2、资料保管员仅凭主管领导签批的申请书办理借用、借阅、复印等业务,其他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,均不予受理;
3、凡借阅、借用证书资料,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,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,手续与上述相同,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五、违规责任
1、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、借阅手续不齐,导致证书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,由证书保管员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;
2、凡因借用、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书资料灭失,由借用、借阅人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。
证书保管情况:各种证书保管妥善,均在有效期内。
登记证书正本:办公场所悬挂登记证书正本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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